省厅交换中心2套、调度中心2套、网管中心1套、鉴权中心1套、加密中心1套、录音系统1套、定位接入系统1套、备份系统1套等核心系统及省厅13个直管数字基站(共计38个载频)的原厂服务(原厂服务是指上述系统的软、硬件的维护、维修,换新服务由设备生产商或系统承建商进行);基站环境相关包含铁塔基站、机房、链路等相关设备;省厅无线通信机房主要包括对UPS电源、专用空调的维护服务。
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 导意见》(财库〔2016〕205号)的要求进行验收。
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,参照2002年10月15日《国家计委关于印发(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)的通知》(计价格〔2002〕1980号)和2003年9月15日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改办价格〔2003〕857号)规定的“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”收取。
1、本项目采购文件、 评审情况、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;2、中标标的名称、服务范围、要求、时间、标准详见附件;3、本项目一招二年,合同一年一签,合同一年指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,中标金额:51万元/年。